当初签合同时候租客没说开发票最后退房让给开发票 这个钱应该谁出-姚前松律师|法行宝
2025-11-12 房产纠纷

核心结论:开发票产生的税费承担问题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票开具及税费承担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方需开具发票且税费由某方承担”,则直接按合同约定执行。例如:

    • 约定“出租方承担税费”:则退房时开发票的税费由房东承担;
    • 约定“承租方承担税费”:则税费由租客承担。
      提示:需核查合同原文,避免因条款表述模糊引发争议(如“税费由使用方承担”可能指向租客)。
  2. 若合同未约定税费承担条款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即房东)有义务向付款方(租客)开具发票,但法律未直接规定税费承担方。此时需结合以下原则判断:

    • 交易习惯:若当地租房市场中普遍由房东承担税费(如通过提高租金间接覆盖),则可能推定房东承担;
    • 公平原则:若租客在签约时未明确要求开发票,房东可能因未将税费计入成本而主张租客承担。但若租客能证明房东曾承诺开发票(如聊天记录、录音),则房东可能需承担;
    • 税务合规性:无论谁承担税费,房东均有法定义务开具发票,否则可能面临税务机关处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1条)。
      建议: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明确税费承担,或通过税务机关调解。
  3. 若租客以未开发票为由主张减免租金或赔偿
    需区分两种情形:

    • 租客未提前告知需发票:若租客在签约时未明确要求开发票,房东可能以“未预见该义务”为由抗辩,租客主张减免租金或赔偿的难度较大;
    • 租客已告知但房东拒绝开具:房东可能构成违约,租客可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要求房东履行义务(如开具发票)或赔偿损失(如因无法报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行动建议:

  1. 优先核查租赁合同中的发票及税费条款;
  2. 若合同无约定,与租客协商并留存书面记录(如微信、邮件);
  3. 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通过诉讼解决。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合同条款、沟通记录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