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在试用期提交完离职报告后是否可以随时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具体来说,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您只需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您提交离职报告并满足提前三日的通知期后,您是有权离开公司的。
然而,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书面通知: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报告,这是法律规定的必要形式。口头通知或电子邮件可能不被视为有效的离职通知。
工作交接:尽管您有权在提前通知期后离开,但您仍有义务完成手头的工作交接。这包括将您负责的工作、文件、资料等移交给接手的同事或上级,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赔偿问题:如果您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您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您提到的是试用期,但也要确认您的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您的试用期设置在这个范围内,且您确实在试用期内,那么您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离职。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并且已经以书面形式提前三日通知了用人单位,那么在满足这个通知期后,您是有权离开公司的。但请务必确保完成工作交接,并避免因擅自离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如果新单位要求您立即报到,您可以尝试与新单位沟通,看是否可以延后报到时间,以便您能够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离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