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停工留薪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这部分费用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依法应享有的权益。
当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情况会稍显复杂。但原则上,职工仍然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该待遇低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和仲裁实践,用人单位应当补足这部分差额。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王女士在停工留薪期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其退休养老金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直至停工留薪期满。仲裁委也支持了王女士的这一请求,这体现了法律对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权益的保护。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在拟出台新规以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这些新规将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范围及其保障水平,并为其维权提供法律依据。例如,新规可能要求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并强调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停工留薪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您仍然有权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如果退休养老金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同时,您也可以关注并了解即将出台的新规,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任何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