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后发现公司还有年假没有发放 可以依法让公司进行年假折算成薪资发送吗-杜沛均律师|法行宝
2025-10-16 劳动纠纷

离职后,员工未休的年休假可以依法折算成工资,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需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情形与计算方法

  1. 员工主动离职:

    • 员工在离职时,如当年度有未休的年休假,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折算未休年假工资。
    • 计算方法:
      • 首先确定应休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然后计算已工作时间对应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最后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需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额外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为日工资收入的200%。日工资收入按员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指员工在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2.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 当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员工当年度应休年假未休完,单位同样需按规定折算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方法与员工主动离职时相同。
  3. 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

    • 如果单位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员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则单位只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无需额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示例说明

假设小王累计工作3年,全年应享5天年休假。他在6月30日离职,已过日历天数181天,已休1天年假。则他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为:(181÷365)×5-1≈1.48天,按1天计(不足1整天不计)。若小王月工资5000元,日工资约为229.89元。则单位应支付他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为229.89×200%×1=459.78元。

注意事项

  • 员工在离职时,应确保自己的年休假权益得到保障,可以要求单位进行折算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 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也应按照规定对员工的未休年休假进行折算并支付工资。
  •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则单位无需额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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