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没休的年假可以折算工资吗-章坚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离职时,职工未休的年假应当进行折算,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一做法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下面我将从年假折算方法、工资报酬支付标准、特殊情形说明三个角度为你详细阐述。

一、年假折算方法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折算:

  • 折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 注意事项: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每年应享受5天年假,于当年7月1日离职(假设当年非闰年)。则他应休年假的折算天数为:(181÷365)×5≈2.48天,由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故公司应按2天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此外,该条款还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二、工资报酬支付标准

对于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报酬,具体标准如下:

  • 支付比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通常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上用人单位需另外支付200%的补偿。
  • 日工资计算: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 计算公式: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日工资收入 × 未休年休假天数 × 200%。
  • 举例说明:小张在公司工作了1年不满10年,年休假天数为5天。离职时还有3天年假未休,其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小张日工资收入为6000÷21.75 ≈ 275.86元。公司应支付小张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275.86×3×200% = 1655.16元。

三、特殊情形说明

在特定情形下,年假的折算和支付可能有所不同:

  • 主动辞职且未休年假:若职工主动提出辞职且单位已安排年休假,但因个人原因未休,单位可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需注意,如果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则仍需按照上述标准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包括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请事假累计超过一定天数且不扣工资、以及根据工作年限和请病假累计天数等情况,职工可能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在这些情况下,职工离职时自然也不存在未休年假的折算和支付问题。

总结:离职时未休的年假确实需要折算,并且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劳动合同及单位规章制度等因素,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如果你在离职过程中遇到任何关于年假折算和工资支付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