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
详细分析:
针对您提出的“过了实习期未签合同未交保险可以随时走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两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劳动合同签订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若您已过了实习期(即已实际用工超过一个月)而用人单位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并可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二、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及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若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及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通常按照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行动建议: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