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电动车自己违章发生事故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工伤的认定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工伤的认定主要关注是否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伤害,或者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而员工自己违章导致的电动车事故,通常不符合这些条件。
二. 违章行为的考量
三. 上下班途中的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员工电动车自己违章发生事故,一般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因此不被认定为工伤。我的观点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自行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