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劳动合同法哪一条逾期不支付”的问题,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与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相关的条款主要是第八十五条。该条规定指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进一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来说,这一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按时、足额地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时,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以弥补因逾期支付而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合同法或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