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鉴定在退休前还没有下来,在退休后下来了还能拿到吗”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工伤鉴定的结果并不受您是否退休的影响。关键在于您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八条的规定,即使您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且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如果您曾经从事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而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您仍然有权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受理。
进一步来说,如果您在退休后被确诊为职业病,并且该职业病与您在退休前的工作有关,同时您也满足了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那么您就有权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您可能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些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将由您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前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前的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您在多个用人单位工作过,那么将由导致您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来承担这些待遇。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即使工伤鉴定在退休前还没有下来,在退休后下来了,只要您满足相关条件,您仍然有权拿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建议您在收到工伤鉴定结果后,及时与相关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尽快享受到您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