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不开具税票的行为违法。具体分析如下:
从合同履行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包括发票。若合同明确约定供应商需开具税票,其拒不开具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或主张违约责任。
从税收征管角度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及《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方在收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供应商未开具税票的行为违反税收法规,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若存在偷逃税款情形,还可能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罚。
从刑事责任角度
若供应商通过不开具税票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导致国家税款损失,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逃税罪。根据涉案金额及情节,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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