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订后不得讨要社保的情形-李东阳律师|法行宝
2025-10-05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协议签订后不得讨要社保的情形”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或承诺,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这一原则基于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与原则

  1. 法定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这是强制性的,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

  2. 无效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不得讨要社保的误解澄清

  • 不存在合法情形: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协议签订后不得讨要社保”的合法情形。无论协议内容如何,只要涉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都是违法的,因此也是无效的。

  • 劳动者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补缴,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实践中的情况与处理

  • 用人单位原因: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等考虑,可能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

  • 劳动者原因:也有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年轻劳动者,可能出于短期利益考虑,主动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获取更多现金收益。但这种做法同样不可取,因为社会保险是劳动者长期权益的保障。

  • 纠纷处理:如果双方因社会保险费缴纳问题产生纠纷,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认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并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

建议与总结

  • 建议: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自己的法定权益,不要轻易放弃社会保险等长期保障。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避免因违法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 总结:总之,不存在“协议签订后不得讨要社保”的合法情形。任何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或承诺都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