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公司,且您的情况涉及多个可主张的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您虽仅工作1个月,但若公司未在用工前或用工时签订合同,您有权主张入职次月起至离职日的双倍工资差额(即额外1个月工资)。需注意:若公司能证明未签合同是因您拒绝签署,则可能免责,但实践中举证难度较高。
未缴纳社保的补缴与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您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金等损失,还可主张公司赔偿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自费部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若适用)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如未提前30日通知且无合法理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87条,您可主张2倍经济补偿金(即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但需注意:若公司未明确解除,而是您主动离职,则此项不适用。
其他潜在权益
行动建议:
风险提示:若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可能需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提供充分证据)。若您对流程不熟悉,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