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没有签合同,但是员工仍然在工作-何虎律师|法行宝
2025-04-10 合同纠纷

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未签合同但员工仍在工作,这种情况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以下是对此情况的具体分析:

一.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员工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员工仍在继续工作,此时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二.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 用人单位在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让员工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工作,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 员工的权益保护

  1. 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长期保障。
  2. 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3. 收集证据:在维权过程中,员工应当注意收集并保存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我建议,如果你作为员工遇到了这种情况,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记得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