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正常情况下追尾事故对方全责时,您无需动用自己的交强险赔偿。若对方或保险公司要求您方交强险垫付,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1. 对方全责时,您方交强险无需赔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保险合同约定,交强险的赔付遵循“无责不赔”原则。若事故责任完全由对方承担(如追尾事故中后车全责),则您方的交强险仅在无责赔偿限额内承担极少量费用(如财产损失100元、医疗费1000元),但实践中对方全责时通常无需启用您方交强险。
关键点:对方保险公司应直接赔偿您方损失(车辆维修、医疗费等),您方无需报案或申请交强险理赔。
2. 若对方要求您方交强险垫付,需警惕以下情况
3. 您应采取的行动步骤
提示:交强险出险记录会影响次年保费,因此非必要情况下勿轻易启用。若对方坚持无理要求,建议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继续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