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人一般应当写自己,但接收人不能是自己,而应当是单位指定的接收人或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 交接人的确定
- 交接人通常是指离职员工本人。因为是你本人在离职前需要将工作交接给其他人,所以交接人一栏应当填写你自己。
二. 接收人的确定
- 接收人不能是离职员工本人。接收人应当是单位指定的接收人或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他们负责接收离职员工的工作,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实例说明:比如,你是一名销售人员,离职前需要将客户资料、销售进度等工作交接给销售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指定的同事,那么接收人就是这位负责人或者同事,而不是你自己。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工作交接。这一条款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交接人和接收人的具体填写,但隐含了交接过程需要离职员工和单位指定的接收人共同参与。
综上所述,在离职交接时,交接人应当写自己,而接收人应当是单位指定的接收人或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这样既能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也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