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结束工伤鉴定还没做之前还发工资-朱莉华律师|法行宝
2025-09-25 劳动纠纷

在停工留薪期结束但工伤鉴定还没做之前,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发放工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虽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职工仍需治疗,那么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在此期间,工资的发放也应遵循相关规定。

二、工资发放的具体标准

  1.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该标准,按月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工资。

  2.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长度应根据职工的伤情和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但在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三、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2. 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护理:除了工资支付外,用人单位还应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用人单位应负责安排护理。

四、职工的维权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具体来说,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

建议:

  • 作为工伤职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工资发放事宜。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困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