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工伤停工留薪工资 可以解除-郭永军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未支付工伤停工留薪工资,劳动者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并要求经济补偿。

一.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表明,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然而,对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未支付,并未直接规定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但若用人单位长期拖欠或拒绝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这可能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在此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 建议与结论

  • 我建议,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应首先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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