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贿赂手段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工程款结算条款是否参照适用-梁升律师|法行宝
2025-09-17 合同纠纷

以贿赂手段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时,工程款结算条款一般不直接参照适用,但已完成部分的工程价款通常会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不过需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合同效力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此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因违反了招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破坏了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一旦无效,其整体效力,包括工程款结算条款,原则上都不应再直接适用。

工程款结算角度

  1. 已完成工程部分:

    • 通常情况下,对于已完成部分的工程,会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这是因为,虽然合同整体无效,但已完成的部分工程是实际存在的,且承包人可能已经投入了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公平和合理的角度出发,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 然而,由于合同无效,双方需根据各自过错承担责任。若承包人存在过错,比如主动行贿等,发包人有权请求减少工程价款。这是因为,承包人的行贿行为是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包人有过错,像接受贿赂等,可能要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发包人的受贿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且可能给承包人造成了损失。
  2. 未完成工程部分:

    • 对于未完成的部分工程,由于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此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后续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工程造价,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过错情况进行最终结算处理。

证据收集与协商处理角度

  1. 证据收集:

    • 在结算过程中,双方应注重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如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线索、贿赂的相关证明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起着关键作用,能为双方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撑。例如,如果承包人能够提供发包人受贿的证据,那么在协商工程价款结算时,就可能更有利地争取自己的权益。
  2. 协商处理:

    • 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寻求共同的利益点。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实际操作建议

  • 及时收集证据:在发现合同存在贿赂等无效情形时,双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 积极协商解决:双方应保持沟通,积极寻求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双方在工程价款结算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或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帮助。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通过贿赂手段中标了一项建设工程,并与发包方签订了工程合同。施工一段时间后,发包方发现了该公司的贿赂行为,并拒绝按原合同结算已完成部分的工程价款。此时,该公司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部分工程,并投入了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该公司也可以考虑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如果协商不成,该公司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工程造价,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过错情况进行最终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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