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其中的结算条款有效是哪里规定的-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合同纠纷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其中结算条款有效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 法律依据与核心原则

    •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一条款是处理此类问题的核心法律依据,它体现了对承包人实际投入和建设成果的尊重,同时也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2. 结算条款有效的具体情形

    • 工程质量合格: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时,结算条款(即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仍然有效。这是因为,尽管合同无效,但承包人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且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因此有权获得相应的工程价款。
    • 折价补偿方式:由于合同无效,无法直接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支付,因此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这种补偿方式通常包括建筑材料、人工和机械等费用,旨在合理补偿承包人的实际投入。
  3. 结算条款无效或需调整的情形

    • 工程质量不合格: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合格,那么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此时,结算条款无效,承包人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 合同条款显失公平或违法违规:即使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如果合同中的结算条款存在显失公平或违法违规的内容(如过高或过低的计价标准、不合理的付款条件等),那么这些条款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结算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保留证据: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如施工图纸、签证单、付款凭证等。这些证据在合同无效时,对于确定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具有重要作用。
    • 协商与调解:在合同无效且发生结算纠纷时,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有助于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 诉诸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承包人或发包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举例说明:假设甲建筑公司与乙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然而,该工程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在这种情况下,甲建筑公司仍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标准合理且符合市场行情,那么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支持甲建筑公司的请求。

总结与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结算条款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工程质量状况。如果工程质量合格,结算条款(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仍然有效;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合同条款显失公平、违法违规,则结算条款可能无效或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尽量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您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