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的行为涉及多项违法,其中突然让辞职可能构成恶意辞退,同时单位还存在不交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以下是具体分析:
不交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工作5个半月未交社保,明显违反了该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不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4个半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突然让辞职是否构成恶意辞退:
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