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经常罚款是否违法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细致分析的情况,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企业有合法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些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罚款的情形、标准,同时这些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比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并且已经向员工进行了公示告知,那么在员工违反这些规定的情况下,企业按照制度进行合理罚款是不违法的。例如,员工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按照规定扣除一定绩效奖金作为处罚,这种情况下罚款是合理的。
然而,如果企业没有合法依据就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比如,企业领导仅凭个人喜好,随意决定对员工进行罚款,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要求员工交现金作为罚款一般是不具备合规性的。因为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无权对员工处以罚款,罚款实际上侵犯了员工的财产权利。当然,如果员工因过失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企业是可以行使追偿权的,但这种追偿必须依循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且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薪资的20%。如果扣减之后剩余工资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则应支付该最低工资。
总的来说,企业罚款行为必须建立在合法的规章制度基础之上,并且罚款的范围、幅度等都应当合理。如果企业经常随意罚款,或者罚款数额过高、超出合理范围,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员工有权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