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岗员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就不签合同主张相应权益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人事岗员工可主张未签合同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如果人事岗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主张每月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人事岗员工主张补偿的特殊情况
对于人事岗位的员工而言,由于其岗位职责中可能包含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宜,因此在主张未签合同补偿时,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情况:
若岗位职责明确包含合同签订:
- 部分地区观点:如北京市,认为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且员工未履行该职责导致未签合同,则可能不支持员工主张的二倍工资。但有证据证明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予以拒绝的除外。
- 另一部分地区观点:如广东惠州市,认为用人单位的人事经理等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事务的特定职位人员,如未能举证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的,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予支持。这实际上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人事岗位的工作人员。
- 常州市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明确对本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负有工作或管理职责的人事或相关行政人员,主张未签订合同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这同样要求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明确该岗位的职责内容。
若岗位职责不包含合同签订或存在争议:
- 如果人事岗员工的岗位职责并不明确包含合同签订,或者对于岗位职责存在争议,那么员工仍然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主张未签合同的补偿。
人事岗员工主张补偿的注意事项
保留用工证据:
- 工资发放记录:证明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并领取了工资。
- 工作邮件:体现员工在工作中的交流和任务分配。
- 考勤记录:证明员工按时上班打卡,存在劳动关系。
注意仲裁时效:
- 主张双倍工资有仲裁时效限制,一般是一年。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起算,超过时效主张的话,可能丧失胜诉权。
结合具体事实及证据判断:
- 人事岗员工能否获得双倍工资补偿,要结合具体事实及证据等综合判断。例如,员工是否存在故意拖延签订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等。
举例说明
假设某公司的人事岗员工小李,入职后三个月内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李的岗位职责中并未明确包含合同签订事宜。在这种情况下,小李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主张公司支付其入职后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的二倍工资作为补偿。
建议:如果您是人事岗员工,且遇到了未签合同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保留好相关用工证据,然后结合您的岗位职责和具体情况,判断您是否有权主张未签合同的补偿。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