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企业军转干部从国企离职还能申请补助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政策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关于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解读,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对象主要是2000年12月31日前转业到企业并在我省退休的退休军转干部,这其中包括了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退休的军转干部。因此,如果您是在2000年12月31日前转业到国企,并在之后离职但已在我省退休的军转干部,您是有资格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
接下来,关于补助的申请流程,您需要向所在企业(如果企业已破产或倒闭,则向原所在企业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由他们帮助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根据您缴纳社保的级别有所不同:在省本级缴纳社保的,由所在企业或原企业主管单位初审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认定;在市州或县市区缴纳社保的,则报市州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次月您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在申请补助时,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资料,包括湖南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转业安置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优待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果您是无单位人员,还需要提供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批准辞职相关材料;如果您是退休人员,还需要提供退休待遇核定有关资料;如果您是下岗失业人员,还需要提供《失业人员登记证》。
关于补助的审批时间,一般情况下,提交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后,当日即可办结;情况特殊的,在5个工作日内也可以办结。
最后,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因安置企业原因未及时办理补助申请,安置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该通知是对原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一个梳理重申,在现有政策规定范围内,不影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从国企离职后仍然可以申请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