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单位每年都要下任务献血,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意味着,献血应当是基于公民的自愿原则,而非强制或摊派。
其次,该法律也指出,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但这里的“动员和组织”并不等同于“强制或摊派任务”。动员和组织应当是以宣传、鼓励和引导的方式,激发公民的献血热情,而非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要求。
再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如果单位每年都下任务献血,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它可能违背了献血的自愿原则,导致部分员工对献血产生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影响献血的质量和安全性,因为强制或摊派任务可能导致部分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员工也参与献血,从而增加献血的风险。
那么,单位应该如何做呢?单位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献血的认识和了解,激发他们的献血热情。同时,单位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些便利条件,如安排献血时间、提供献血后的休息等,以鼓励员工自愿参与献血。
综上所述,单位每年都下任务献血的做法并不合理合法。它违背了献血的自愿原则,也可能影响献血的质量和安全性。单位应当通过宣传教育和提供便利条件等方式,鼓励员工自愿参与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