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写了离职通知书后公司还要求员工干除了交接以外的其他工作是否可以,我的结论是: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有权拒绝公司提出的额外工作要求。
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从劳动关系解除的角度来看:
- 员工提交离职通知书后,若双方已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且员工已完成工作交接,那么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在此情况下,公司无权再要求员工从事与交接无关的其他工作。
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
- 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交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若员工已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完成了工作交接,那么公司再要求员工从事额外工作,即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员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有权拒绝公司提出的非法或不合理要求。若公司以扣发工资或其他方式威胁员工从事额外工作,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
- 若公司提出额外工作要求,员工应首先与公司进行友好沟通,表明自己已离职且无法继续工作。若沟通无果,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如与公司的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针对您可能遇到的情况,我给出以下建议:
- 保持冷静并友好沟通:面对公司的额外工作要求,员工应保持冷静,与公司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 收集证据并维权:若沟通无果,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如与公司的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以备后续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之需。
- 了解自身权益并寻求帮助:员工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有权拒绝公司提出的额外工作要求。若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