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非因工伤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讨论: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工作年限可享受3至24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其行为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 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赔偿: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双方对此有争议,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若劳动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可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劳动者未达到退休年龄,且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其义务(如支付医疗期工资、缴纳社保等),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建议:
- 若您目前仍处于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应支付医疗期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 若医疗期已满,且您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总结:
因病非因工伤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处于医疗期内、医疗期是否已满、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履行其义务等)来判断。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