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及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者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获得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这里的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时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医疗补助费。
特殊情况增加补助
实际案例分析
以小许为例,他是某企业员工,因患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小许认为企业应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且自己患重病还应增加相应比例的医疗补助费。而企业则以小许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应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但对重病增加部分补助费存在异议,认为不应支付那么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
法律建议
如果你也面临类似情况,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工资流水等。然后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诉求和依据,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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