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招人时收取100元押金,然后又不让去的情况,这很可能是一种不规范的招聘行为,甚至可能涉及诈骗。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和建议: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因此,收取押金作为入职条件是不合法的。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押金,但随后被告知不能入职,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立即沟通:
保留证据:
向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途径:
此外,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建议您在求职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谨慎选择招聘方:
了解法律法规:
不轻易支付费用: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在未来求职过程中再次遇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