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应该有的那一份但是家属可以去看劳动-陈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劳动纠纷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给劳动者应持有的那一份是不合法的。下面我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并给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法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其中一份交给劳动者保管。

法律后果

如果企业未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劳动者可以:

  1. 向企业索要:首先尝试与企业沟通,要求企业提供自己应持有的劳动合同份额。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企业拒绝提供,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进行查处。
  3.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必要时,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属查看劳动合同

关于家属是否可以查看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主要取决于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以及家属的法定权利。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家属并没有直接的查看权。但如果劳动者同意,或者家属作为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如劳动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则有权查看劳动合同。

总结与建议

企业不提供给劳动者应持有的劳动合同份额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家属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查看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这需要劳动者本人的同意或依据法定权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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