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工伤残疾证的职工在单位中,首先应当享受到工伤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各项权益。以下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为拥有工伤残疾证的职工在单位中可能面临的情况及应享权益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工伤保险基础权益
工伤救治:
- 发生工伤时,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 单位需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单位或职工应及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停工留薪与待遇: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二、根据残疾等级的具体权益
一级至四级伤残:
- 由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待遇。
五级、六级伤残:
- 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单位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缴纳工伤保险费:
- 单位应按时为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公示与预防:
- 单位应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 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减少和避免职业病的危害。
协助与配合:
- 协助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
- 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如实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
残疾人就业政策:
- 单位应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对于集中使用残疾人的单位,国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和扶持。
综上所述,拥有工伤残疾证的职工在单位中应享受到全面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残疾人就业政策的支持。单位应依法履行各项责任与义务,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