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加班津贴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不给加班费合法吗-郭佳宁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劳动纠纷

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不给加班费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具体标准如下: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且没有支付加班费,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经过协商、是否支付了加班费以及是否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在大多数情况下,未经协商或未支付加班费的加班是违法的。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违法加班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