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也不安排调休-赵宇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也不安排调休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这表明,如果事业单位安排员工加班,要么需要支付加班费,要么需要安排调休。如果两者都不做,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虽然通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加班后应给予补休而非直接发放加班费,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单位未能安排补休,员工仍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而对于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则直接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法律建议

  1. 与单位沟通:首先尝试与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对加班补偿的诉求,并了解单位的具体安排和打算。
  2. 保留证据:如果沟通无果,应开始保留加班的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工作日志、邮件通知等,以便后续维权。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仍然拒绝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依法处理。
  4. 法律途径维权:如果投诉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也不安排调休是违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并可以通过沟通、投诉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