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请病假条领导不给交”的问题,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有请病假的权利,且用人单位在员工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后,应当批准病假。以下是我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病假权利与用人单位义务:
- 劳动者因病需要休息或治疗时,有权请病假,并应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 用人单位在收到员工的病假证明后,应当批准病假,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领导不批病假的应对措施:
- 沟通协商:首先,建议与领导进行沟通,说明病情及请病假的必要性,并出示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 投诉举报:如果领导仍然不批病假,且病情较为严重,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病假工资规定:
-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按照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来支付,工龄不同,病假工资的比例也不同。具体为: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法律依据: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了医疗期的概念,单位不得解除法定医疗期间的劳动合同,给予了员工3到24个月的医疗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请病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并支付病假工资。如果领导不批病假,您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或投诉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