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仲裁时,可以要求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申请赔偿金的前置条件:
- 劳动者需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 若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在仲裁时就可主张加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
- 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按照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应付金额,乘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比例来确定。
仲裁时的证据准备:
- 劳动者需要保留好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
- 在仲裁过程中,向仲裁委讲清拖欠事实和主张赔偿的法律依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职且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在仲裁时要求赔偿金。但请务必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仲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你的主张。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