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退休一年半后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有争议,还能劳动仲裁吗”的问题,我首先给出明确的结论:一般情况下,退休一年半后因视同缴费年限有争议,不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即告终止。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再受劳动法调整,而是转化为民事上的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一种更为灵活的用工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基于劳务合同的约定,不受劳动法的严格规范。劳务关系纠纷主要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而非劳动仲裁。
二、视同缴费年限争议的处理
视同缴费年限的争议,通常涉及到劳动者在退休前的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费等问题。这类争议在劳动者退休前,如果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的。然而,一旦劳动者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此时再因视同缴费年限产生争议,就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虽然一般情况下退休后因视同缴费年限有争议不能劳动仲裁,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且未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视同缴费年限的争议仍有可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退休一年半后因视同缴费年限有争议,一般情况下不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您确实存在这方面的争议,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