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料表与产品不符合,将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没收与罚款: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对于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 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将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如果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将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的处罚:
- 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
我建议企业或个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配料表与产品实际相符,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处罚。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应仔细核对配料表与产品实物,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