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赠与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划分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一般原则。以下是对赠与举证责任划分的详细解释:
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的举证责任:
- 若赠与人主张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而撤销赠与,赠与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 赠与人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受赠人存在上述具体行为,如侵权行为、未履行扶养义务或约定义务的事实。
受赠人主张赠与合同成立且有效的举证责任:
- 若受赠人主张赠与合同成立且有效,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受赠人需举证证明双方存在赠与的合意。
- 受赠人可提供书面赠与合同、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能体现赠与人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以及自己接受赠与的证据。
- 若赠与涉及不动产或特殊动产等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受赠人还需证明自身已按要求积极配合办理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在赠与纠纷中,各方需就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以支持自身诉求。若您在赠与纠纷中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