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打完离职后15天主动走了可不可以要工资”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即使您在未办理完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主动离职,并且已经工作了这15天,用人单位仍然有义务支付您这部分的工资。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如果您的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自离的惩处措施(如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并且这些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那么用人单位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适当扣除。但扣除后的工资必须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扣除部分不得超过您工资的20%。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法律依据,要求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另外,虽然法律上您有权获得已付出劳动的工资,但我还是要强调离职手续的重要性。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可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比如顺利办理社保转移等。同时,也建议您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离职事宜,尽量避免因突然离职而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综上所述,您在打完离职后15天主动走了,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已付出劳动的工资。但也需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可能的经济损失赔偿情况。建议您在离职时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