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假21天后,已休3天年假,是否还能继续休年假,需结合职工的工作年限来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 病假对年休假的影响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即60天)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即90天)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即120天)以上的。
三. 结合案情进行分析
- 病假21天,显然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不享受年休假的病假累计天数。
- 已休3天年假,若职工的工作年限对应的年假天数大于3天,则职工在病假后仍有剩余的年假天数可以休。
综上所述,若职工的工作年限对应的年假天数大于3天,那么在病假21天后,已休3天年假的职工仍然可以继续休剩余的年假。例如,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其年假天数为10天,已休3天,则还可继续休7天年假。我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已休年假情况,来判断是否还能继续休年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