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被告人擅自离场的后果主要是被视为缺席,并可能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具体来说:
被视为缺席:在劳动仲裁开庭过程中,如果被告人擅自离场,仲裁庭通常会视为其缺席。这意味着被告人将失去在庭上陈述、辩论和提供证据的机会。
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由于被告人的缺席,仲裁庭可能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直接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裁决。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金、承担违约责任等。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被告人连续多次擅自离场或拒不出庭,仲裁庭甚至可能视为其放弃仲裁权利,直接作出缺席裁决。
影响后续诉讼:如果被告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提起诉讼,其在仲裁阶段的擅自离场行为也可能被法院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或承担不利后果的依据。这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因此,作为劳动仲裁的被告人,应当积极参与仲裁程序,按时出庭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应当及时向仲裁庭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或变更开庭时间。避免擅自离场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