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过期食品举报人证据不真实不予立案理由依据”这一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清晰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过期食品的举报后,并不一定会立即立案。这主要取决于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商家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等多个因素。
一、不予立案的主要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食品安全法》:
二、具体案例分析
以“金义政复〔2023〕99号”行政复议案件为例,申请人举报某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但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后发现:
基于以上事实,市场监管部门认为申请人举报的违法事实不成立,证据不足,因此决定不予立案。这一决定是合理的,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总结
综上所述,过期食品举报人证据不真实是市场监管部门不予立案的一个重要理由。在举报过程中,举报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商家的违法行为。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疑问,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同时,商家也需要履行好自身的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