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利用职务之便领取他人福利5000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下面我从几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职务侵占角度:工会委员作为工会组织的成员,负有管理工会事务、维护会员权益的职责。如果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应发放给其他会员的福利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职务侵占。根据相关法律,职务侵占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贪污角度:如果工会委员领取的福利款项属于公共财产或者工会经费,那么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贪污。贪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旦查实,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民事侵权角度: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工会委员领取他人福利也构成了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会员的财产权益,受害会员有权要求侵权人返还福利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工会委员利用职务之便领取他人福利5000元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也侵害了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有此类行为发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便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