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班的路上摔跤后,工厂里一般不能赔偿。这一结论主要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法规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关键要素包括:处于上下班途中、所受伤害源于交通事故或特定的公共交通事故、职工在该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
分析说明
自己摔跤不属于交通事故:
特殊情况下的考量:
其他补偿途径:
结论补充
综上所述,在上班路上自己摔跤一般不算工伤,工厂因此没有赔偿的义务。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