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连续工作四年的员工,并没有法律强制要求每年必须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一年、两年等。但一旦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并非强制要求每年签一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更不需要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也没有每年签订一次的要求。
综上所述,连续工作四年的员工并不需要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签应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