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性进行质证时 关联性不认可后 还需要对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质证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行政纠纷

在对证据进行质证时,即使对证据的关联性不认可,仍然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阐述:

  1. 质证的基本原则:

    • 质证是诉讼活动中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和辩驳的重要环节。
    • 质证的目的在于确定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从而决定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 证据“三性”的独立性:

    • 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是三个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属性。
    • 真实性关注证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反映了案件的真实情况。
    • 合法性关注证据的来源、收集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关联性关注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以及这种联系是否足以证明待证事实。
  3. 质证顺序与“三性”的关系:

    • 在质证过程中,通常会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依次进行审查。
    • 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对某一属性提出质疑,就可以忽略对其他属性的审查。
    • 即使对证据的关联性不认可,仍然需要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因为这三个属性是评价证据是否可信、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4. 实践中的操作:

    • 在实际庭审中,律师在发表质证意见时,会分别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质疑。
    • 如果对关联性不认可,律师会明确说明理由,并指出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
    • 同时,律师也会继续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确保全面、客观地评估证据的价值和效力。

综上所述,对证据进行质证时,即使对关联性不认可,也仍然需要对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这是质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确保诉讼活动公正、公平、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