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老师自己交钱交社保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的用工关系来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兼职老师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
若构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和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如果兼职老师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而不是由兼职老师自己全额承担。
若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只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险种并未强制要求。如果兼职老师是以非全日制的形式被聘用,那么用人单位只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保费用则无需承担。此时,兼职老师自己交钱交其他社保费用是合法的。
若为劳务关系:如果兼职老师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在这种情况下,兼职老师自己交钱交社保也是合法的,因为这是基于双方劳务合同的约定。
二. 实际情况判断
三.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兼职老师自己交钱交社保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的用工关系来判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