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劳动合同没到期企业搬家员工不跟随怎么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和常规做法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公司搬迁是否需要对不跟随的员工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标准,主要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搬迁的性质(同城搬迁还是异地搬迁)、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双方是否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
一、同城搬迁
无实质性影响:
- 如果公司的搬迁没有对员工的工作条件(包括上下班通勤等)造成实质性的重大影响,员工拒绝前往新地址工作,公司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造成极大不便:
- 若搬迁确实给员工带来极大不便,如通勤距离大大增加、通勤成本大幅上升等,且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公司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异地搬迁
- 异地搬迁通常会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重大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选择不跟随公司搬迁,且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与同城搬迁造成极大不便的情况相同。
三、特殊约定
- 如果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特殊的搬迁补偿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搬迁发生时,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执行补偿。
四、赔偿计算标准
-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基于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法律程序
- 在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之前,公司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综上所述,公司搬迁时员工不跟随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搬迁对员工造成了实质性影响,且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在搬迁前已经与员工就工作地点变更协商好且员工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通常无需补偿。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