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工伤骨折三个月医院不给开病假,您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与公司的纠纷。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您的情况属于因休息休假(即病假)与公司产生的争议,因此适用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医院不给开病假,实际上影响了您的休息休假权利,您有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虽然此条例主要规定了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但也间接说明了工伤职工有权在需要时暂停工作接受医疗。
二. 分析
医院不给开病假的情况:首先,您需要确认医院为何不给开病假。如果是因为您的伤情已经恢复,无需继续休息,那么医院的决定是合理的。但如果您的伤情仍未恢复,需要继续休息,医院却拒绝开病假,那么您有权对此提出异议。
公司的责任:在工伤期间,公司应当给予您合理的病假和工伤待遇。如果公司因为医院不给开病假而拒绝给您病假,那么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三. 建议
与医院沟通:首先尝试与医院沟通,了解为何不给开病假,并尽可能提供您的伤情证明和医疗记录,以证明您仍需要休息。
与公司协商:如果医院确实不给开病假,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并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病假和工伤待遇。
提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伤情和需要休息的事实。
我建议您先与医院和公司进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果,再考虑提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