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商场是否应承担侵害商标权责任-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知识产权

北京某商场在特定情况下应承担侵害商标权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商场可能承担侵害商标权责任的情况

  1. 销售侵权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若北京某商场销售了此类商品,则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 例如,商场内某店铺销售假冒品牌服装,商场若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2. 提供侵权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同样构成商标侵权。若商场为侵权者提供了场地、宣传等便利条件,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 例如,商场明知某店铺销售侵权商品,却未采取制止措施,反而为其提供宣传支持,则商场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 商场可能不承担侵害商标权责任的情况

  1. 无过错销售:若商场能够证明其销售侵权商品是出于不知情且合法取得,并能说明提供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商场可能仅需被责令停止销售,而不承担其他罚款或赔偿责任。
    • 例如,商场从正规渠道进货,但供应商提供了侵权商品,商场在得知后立即停止销售并提供了供应商信息,此时商场可能不承担进一步责任。

三. 责任承担方式

  1. 行政责任:若商场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2. 民事责任:商场还可能因商标侵权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我建议:北京某商场应加强对入驻商户的商标审查和管理,确保销售的商品均为正品,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商标侵权责任。同时,若商场面临商标侵权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妥善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