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家集团 赔偿金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吗-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3-03 劳动纠纷

同一家集团内,赔偿金的工作年限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合并计算。具体分析如下:

一. 合并计算的情况

  1.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若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具体情形:这包括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但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以及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形。

二. 不合并计算的情况

  • 若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则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我建议,如果您在同一家集团内被调动工作,并且面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应仔细审查自己的劳动合同和调动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并计算工作年限的条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